对我国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如该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我国境内,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对该类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应向该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的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附裁决书正本及仲裁协议书或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文本。如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必须用中文本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