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职工登记表填写方法如下:

1、《失业人员登记表》正面由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反面由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填写。“人员身份”可填工人、干部、大中专生等,此表内容必填,没有的可填“无”。

2、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持《失业登记通知单》于15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不到户口所在区(市)办理失业登记,其失业保险待遇视为自动放弃。

4、办理失业登记后,此表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失业职工登记表的注意事项: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的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