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司法制度随着时代的进步,可以说在不断的进行着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也可以说,可以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在刑事诉讼法当中,针对一些刑事案件,在一审的时候,如果辩诉双方没有达成共同意见的话,那就需要法院进行二审。但是对于二审的时间,刑诉法当中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我国刑诉法二审时间为多久呢?

一、我国刑诉法二审时间为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重大的犯罪集团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刑事诉讼规定的一审期限、二审期限内不能办结的,一审、二审期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按刑诉法规定期限不能审结的,也可按上述规定延长一个月审期。交通十分不便,可以延长审期的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正常的司法实践上是一般不能超过1个半月,特殊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退回补充侦查后审限重新计算

二、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四)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一般刑事案件在二审的时候,二审时间应当在一个月之内,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是针对一些偏远地区或者是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问题,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二审的时间。总而言之,我国各项法规的规定都是为了促进司法建设的绝对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