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户主页是打开户口本的第二页《常住人口登记卡》,“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有“户主”的字样,加户主一起可以登记8个人。

2、第一页是户口本的首页,内容有户别、户主姓名、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户号,住址,省级公安机关及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机关及户口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签发时期。

3、最后一页是《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

扩展资料

使用户口簿的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相关复印件上应标注其使用用途。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3、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情况,如各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发生变化,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及时申报登记。

4、如因就业、就学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及时报备登记转出,生了孩子,须报户口;有人去世,要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