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的认定:

(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3)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

失火罪立案标准: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