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