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查是指上级机关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一般来说被协查的事项大多都是涉嫌违法或违规的事项。

协查一种行政行为,协查的对象是尚不明确的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因此并不一定附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肯定不会以电话通知个人的方式来发布协查通知或者通缉令的。

扩展资料

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

举报,是检举和揭发的总称。所谓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

报案,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将其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侵害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