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扩展资料:

取消车牌相关事项:

1、车辆号牌可以注销,但是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必须在本人名下已使用三年以上。还有更换自己机动车牌号的,拿上自己的行车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交上自己原来的车牌,然后再交100元的受理费用。按照规定,更换牌照的手续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2、车辆号牌注销后是找不回来的,只能重新更换新的车辆号牌。一般来说在过户的时候。车管所会要求把牌照上交,如果对方当时没有车牌,只要办理一个遗失手续就能不用缴纳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