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流程以及手续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根据社保相关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中断后不能补缴,并且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

3,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扩展资料:

社保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账户分类

社保个人账户:独立自然人在当地社保中心开办的个人名义的以社会保险为福利待遇的个人账户号。

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养老账户。其他的包括(生育、工伤、失业等皆存于社保中心。)

查询说明

个人账户查询

(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1234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养老保险查询

在各城区社保所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或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养老保险问题

1、身份证号码重复:

1) 一人多帐户。产生原因主要为职工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续保手续。请及时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妥个人账户转移、合并手续。

2) 身份证号码重复。发现此类问题,请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最后办理中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系本人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请到公安户籍中心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

3) 用人单位申报时填写错误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发现此类问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2、提示未进入本系统或身份证不存在或银行帐号不存在:

1) 身份证号码或银行帐号输入错误。

2) 属于查询范围以外人员。

3) 身份证号码与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4) 更换银行帐号,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账号更改手续。

5) 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改手续。

6) 属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7) 属于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外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