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治安警察是对社会进行公开管理的警察,他们一般设置在派出所、县级公安局治安科和治安民警队内。治安警察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领导治安联防队等。户籍警察。户籍警察是在我国户口制度下存在的一个特殊警种。一般在派出所设置专门管理户口的民警,负责该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户籍警察的特殊任务就是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交通警察。交通警察是以交通警察队的形式建制的,交警队是设置在县一级公安局内的一个部门,隶属于该公安局,就象治安科、治安民警队一样。交通警察的特殊任务包括: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刑事警察。是该公安局内的一个部门。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并对罪犯进行预审。常见的如杀人、放火、抢劫、投毒、盗窃等。巡逻警察。这是我国的一个新警种,主要以治安警察巡逻队的形式设置在各级公安局内。由于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他们可以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在自己的辖区内,昼夜巡行、观察。外事警察。司法警察是和行政警察相对应后个概念。司法警察是设置在司法机关,执行司法职能的警察。他包括:公安机关的刑菟和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机关的警察。他们的任务是直接为法院和检察院的正常工作服务。武装警察也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名字,武警部队是人民警察的组成部分,他包括:内卫值勤部队(如我们常见的在机关、重要场所站岗值勤的武警)、边防警察、消防警察和特种防暴警察。除此之外,还有铁路警察、林业警察、经济警察、特种警察、航空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