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

(一)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

(二)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

(三)被告方面: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

(四)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