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人员被抓获后(异地公安机关抓获的应该及时通知立案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由立案地的公安机关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扩展资料

《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其中,《公安部通缉令》(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而《公安部通缉令》(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这是从2000年2月开始实施的,此前通缉令不分等级,也不设悬赏金。分级后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B级的悬赏金不少于一万元。

在奖励方式上,两种通缉令也略有不同:对抓获《公安部通缉令》(A)级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给予奖励;对抓获《公安部通缉令》(B)级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则申请发布通缉令的省级公安机关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