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被吊销的后果是:必须办理注销登记,营业执照将被收缴。《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相关法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