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每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