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住院,如果医生未要求住院,且劳动者依法支出了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的,可以报工伤,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医院要求其必须住院接受治疗,劳动者具有拒绝接受治疗等情形的,则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