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伤残等级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工伤伤残等级最低的一般是十级伤残。劳动功能障碍一般可以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伤残是最重的伤残等级,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伤残等级。而生活自理障碍通常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