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是某些遗传病发生和延续的“土壤”,在近亲结婚的后代中,各种先天性缺陷、矮子、多发畸形、智力障碍等明显增加。

综合11个国家的调查研究表明,非近亲夫妇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是2%,而近亲夫妇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只不过增加到4%而已。另外,近亲夫妇所生婴儿死亡率仅为1.2%,这一结论刚好与在2002年的研究相吻合:亲表亲结婚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不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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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所谓近亲是指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