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指的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在缓刑考验期的一年内,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且没有再犯或被发现新罪的,则原判的六个月可以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出现新罪等情况,则需收监。根据《刑法》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针对已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于犯罪分子中未满18周岁、或处于怀孕期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老人,应该宣告缓刑:1、有悔罪表现的;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的;3、宣告犯罪分子缓刑的,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4、不会有再犯罪的危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