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一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到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期限可适当延长。如果使用者没有按照预付款的规定提交工作认证申请,工作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直接向使用者所在地统一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认证申请。

相关法规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