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财产包括哪些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的孳息、收益等。(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如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股票出售所得等。应当注意,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