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付款汇票 (Bill Payable at a Fixed Date)又称板期付款汇票(Bill Payable at a Fixed Date)。远期汇票的一种。是在开具汇票时即确定付款日期的汇票,这种汇票并不需要提示承兑以确定到期日,但持票人一般都提示承兑以明确付款人的付款责任。定日付款与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区别:所谓“定日付款”就是到期日为确定的一个具体日期,“出票后定期付款”就是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定日付款”汇票在出票时即在汇票上明确记载有具体的到期日,所以不需要进一步的推算即可确定到期日,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上一般是做如下记载:出票后X个月付款,所以需要根据该汇票的出票日来确定到期日。因为出票日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所以汇票上肯定有出票日期。举例一张汇票的出票日期为2008年4月1日,出票后三个月付款,那么汇票的到期日即为2008年7月1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的目的在于确定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为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如果未在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并不丧失对出票人和付款人的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