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主要是对妇女儿童进行服务,加强妇女儿童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联基本职责是: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为了保证妇女联合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保证妇女联合会在社会主义民主生活中发挥作用,参与立法,参与决策,保证妇女联合会在妇女儿童方面的建议权和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中都设有妇女联合会的代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妇女儿童专门委员会或妇女儿童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审议有关议案、法案和推动妇女儿童方面的立法工作,并依法监督社会各方面执行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经过上述详细介绍,我们可以明确妇联可以帮助什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以妇女为主体的,主要从五个方面为社会,为祖国办事,给需要的人民带去指导性一件,给广大群众带去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