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离婚一方净身出户?净身出户他不是法律术语,它并不等于我们认为的净身出户是等于对方放弃任何财产。一分钱不拿离开你法律上没有这一说,所以我们大家离婚的时候经常会希望对方净身出户。当然它有几个特殊前提条件,第一个有的人会说,我们之前说好了,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这种说法是违背婚姻自由原则的,它是无效的约定。第二种有一方犯了过错,比如说外遇出轨家暴,双方或者自己写了个条说我再动手我净身出户,或者是我再有外遇等等情况,那么我自愿净身出户,或者要求对方净身出户。这些约定在法律上是相通的,因为核心的一个点,对家庭资产的贡献,不能因为一个事情,而全部抹杀掉,这叫显失公平。所以法院会通常考虑他对家庭资产的贡献情况。来酌情平衡你们的财产分配方法。不能说一棒子打死。所以净身出户前提我们必须证明他有一些法定的过错。比如说违法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等。有这种严重过错的。法院可以给他少分。但通常不会让他净身出户的。所以我们遇到了这种,特别生气的,对方有错的,甚至自己都写了保证书,悔过书等等。这种净身出户的词不要轻易使用它,我建议大家,如果想真正能够落地,可以把财产约定的说37开46开,这个法院都能够支持,只有净身出户这个写了等于白写,这我提醒大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