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陈先生驾车路经太升北路,不料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致使车辆受损,经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本起事故对方车辆负全部责任。陈先生因工作有急事需要处理,再加之考虑到等待保险公司定损、勘察等一系列事宜太烦琐,会耽误很多时间,于是陈先生为了图方便决定与对方达成了私了协议,对方赔偿陈先生1000元,陈先生自行修理,修理费多少不再与对方有关。但令陈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事后修理费用竟然高达2300元。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在就超出的1000元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陈先生已经与对方达成了损失赔偿协议,获得了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再对陈先生的车辆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尽管当地交管部门出具了事故证明,可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也无法现场定损来确认损失状况,理赔额就无从计算。陈先生感到非常疑惑:为什么保险公司会拒赔呢

专家点评

车辆发生事故之后,车主可以向第三方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同时,也将自己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转让给保险公司。向第三方索赔未获得足额赔偿时,仍可以向保险公司继续索赔。

按照上面的说法,保险公司应该对陈先生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之所以拒赔,原因就出在,陈先生与对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中,规定了超过1000元的修理费,对方不负责。这就意味着陈先生主动放弃了超额部分的索赔权力。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赔偿权力的,不能再要求保险人赔偿。

车险专家提醒各位驾驶人: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切勿自行定损签订赔偿协议,放弃自己的权利。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然后配合保险公司向第三方索赔。另外,在我们车辆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小事故、小擦挂,现在有许多有车族都会感慨:购车险易,理赔难,因此您最好选择一家专业的保险代理公司,全程代为理赔,解决车险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