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确认原则理解,如果贵公司食堂不对外经营的,可以不计入固定资产,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科目处理。
如果对外经营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食堂的厨房设施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入福利费用
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厨房设施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
借:累计折旧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扩展资料《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