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应当对其进行讯问。同样,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也应该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