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那些遇到工伤的员工来说,因为工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这本来就不是应该由自己承担的,当然员工本人也最清楚在这期间所有额外的支出只能先由自己垫付,可是因为工伤鉴定不是在工伤规定的一个必须的程序当中的,有些员工就比较犯迷糊的事情就是,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3、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4、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

二、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材料。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伤会获得哪些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员工在第一次申请工伤鉴定期间产生的费用实际上也属于用人单位承担的范围,所以最后在索要赔偿的时候也千万不要忘了要工伤鉴定的费用。可是如果员工是因为申请工伤鉴定的行政复议,在此接见产生的费用就由自己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