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律师专门从事法律工作,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但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够为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做出合适的选择。一般来说,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方便、搜集证据的范围更广.准确。法律实务中,法官通常也会选择律师,以提供更多便利。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处的一项法定业务是“保全证据”。公证法具有假定为真的效力。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然而,除非有足够的证据来推翻公证证明。」公证处保全证据,其效力与法院依职权而实施的保全,具有同等效力。诉讼前,当事人能充分利用公证处收集、保全证据,是做好诉前准备工作的有效手段。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着做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证员在没有向涉嫌侵权行为的当事人说明其身份时,应当以本款规定方式取得的证据和证据收集过程如实告知对方当事人所作的公证书,除非有相反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