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社保局确定属于工伤的,接下来就要做工伤鉴定,这个环节是鉴定职工劳动能力的。当鉴定机构拿到申请资料后,会择机组织专家判断职工的受伤情况。对于职工来说,自然是想尽快的拿到鉴定书,这样好去申请赔偿。那么,工伤鉴定结论怎么领取?我们跟随小编做个具体了解。

一、工伤鉴定结论怎么领取?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要求留下联系人电话的,所以会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工伤鉴定书。工伤鉴定书一式四份,职工、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事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一份。

二、经过认定是工伤后怎么办?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三、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如何处理?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告诉了大家工伤鉴定结论怎么领取,一般来说,当初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可以约定鉴定书领取方式,可以现在邮寄或者上门领取等。如果是到社保局领取鉴定书,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前往,委托给他人的,还得写一份委托书。职工对鉴定书中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