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工程价款的调整是,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工程价款。
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应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