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我们国家,珍贵的文物是值得保护的,如果有人员随意的损坏国家的珍贵文物,那么肯定是破坏了国家对于这些文物的保护制度,所以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构成该罪是属于过失,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