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把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使人大法律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一方面要认真深入学习宪法,准确全面掌握宪法精神实质,坚持用以宪治国的理念来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用宪法原则来指导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不断增强宪法至上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人大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加强对《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但要学习程序法,还要注意学习实体法,熟悉人大工作的法定程序和工作原则,用法律体系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强化学习,切实增强依法治国理念,筑牢法治信仰,不断提升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时时处处遵从法律,做到不唯上、不唯权、只唯法,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打牢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其次要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依法行使职权,这是人大工作的一条根本的原则,也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办事,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在依法行使职权的时候,集体行使职权,在举行会议通过议案、决议、决定、表决时,法律要求到会的人数,应不折不扣的符合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在闭会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同样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不能怕麻烦图省事,使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的根本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立足推动发展谋划工作,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化监督为支持、用监督强服务、以监督促落实,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保证各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运用专题调研、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将党委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力求做到工作有为、决定有效、监督有力、任免有序,使人大各项职权全部做到依法充分行使,效果更加明显。再次要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广大群众的桥梁纽带,一边连着党和政府,一边连着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也是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参与者。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做好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当好代表依法履职的坚强“靠山”,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切实发挥好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紧密的优势,深入广泛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关注民生,发挥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桥梁作用,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以及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审议工作报告、提议案和建议等方式向人大和“一府两院”予以反映,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将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好、解释好,使各项政策措施阳光运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治国精神、法律法规带到人民群众中去,进行宣传解释,使广大群众知晓精神实质,增强自觉学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提高全体公民法治观念,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参考:中国人大网---对人大如何发挥推进依法治国职能作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