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资来判断房屋产权的归属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房屋共有人也可以根据出资额来分割房屋物权。房屋作为不动产,对外物权的归属以不动产登记簿上为准,不动产登记的产权人为房屋的物权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