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结案的方式有两种情况: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案件侦查终结的,对于案件侦查终结的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2、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二)按照本规定第十章的规定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