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你变更车道时,对方是在自己车道内正常行使的,即使有转向灯,但未让对方先行,你是要负全责的。最终应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赔,不足的部分根据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由双方分担。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

3、若认定书认定你负全责的,交强险赔了了之后,不足的部分,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4、若车子买了商业三者险的,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