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车主不幸去世的话,需要带着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做公证。然后带着死亡证明、公证处的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所属车管分所办理过户手续。(外地户口的还须带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按照一般遗产继承手续办理。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项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然后做公证,就可以得到继承公证书。
扩展资料措施:
1、简化小客车过户时审核相关证明。在办理因遗产继承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机动车所有人的死亡证明。交管部门将通过民政部门、人口系统核查相关数据进行调查、核实。
2、放宽远郊区县居民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注册登记。为满足部分远郊区县居民实际需求,对申请办理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交管部门查验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工信部《公告》及本市环保要求的,及时为群众核发京B摩托车号牌。
3、简化小客车指标变更时审查相关证明流程。在办理夫妻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变更登记或因遗产继承、离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时,对于结婚证、公证书、判决书等证明、文书简化审核流程,对存在嫌疑的车辆及人员,通过民政部门、人口系统核查,在小客车指标变更车主时加快审核流程。
4、简化机动车报废监销工作流程、规范拆解和监销标准。为加快老旧破车淘汰治理,简化工作流程、规范拆解程序,交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制定了报废机动车唯一性确认和法定监督解体工作规范,方便群众及时办理老旧破车报废解体,缩短了办理时间。
5、将7项外籍车驾管业务扩大到车管分所直接受理。为方便在京的外籍人员办理车务手续,交管部门将外资企业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牌补证,境外人员机动车办理委托检验业务。
及境外人员驾驶证换证、审验和提交体检证明共7项外籍车驾管业务,从原来仅在车管总所涉外管理大厅办理,扩大至全市任意车管分所也可受理。郊区外籍人员可根据居住地就近前往车管分所办理相关车务手续。
6、新增5家新车检测场,全市范围内扩大到21处网点。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车辆上牌、扩大服务半径范围,交管部门协调在全市范围内再新增朝政、汽修二厂、潘北昊盛、天龙和望京北5家检测场办理国产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新车检验、注册登记业务。
目前,5家检测场已完成设备联调,即日起可办理新车检验、注册登记业务。据统计,目前全市新车检测场共有21处。
7、协调邮政部门再增加10处邮局网点代办车管业务。针对群众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等业务不便,交管部门强化与邮政部门协调,在原有1家邮政车管业务服务站,1家邮政车管业务办理中心和与邮政中心配套的41处邮政揽收服务站点代办部分车驾管业务的基础上。
又新增东四、王府井、三源里、慈云寺、农光里、三里河、地安门、丰台、石榴庄和鲁谷共10个邮政支局作为邮局揽收网点,进一步缩短车管业务服务半径。
在办理机动车继承手续时,继承人需提供文字关系的户籍证明,即亲属(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以及与同位继承人关于车辆继承的《公证书》,并且带上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在网上预约后,在预约之日办理。有关继承的相关说明和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