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