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应当按照毁坏总数认定,属于共同违法犯罪,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这些责任。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