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就可以,不予认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认定工伤,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承担公司赔偿,可以申请仲裁,一般45天就可以,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