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鉴定程序流程如下:鉴定的委托,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则应及时予以受理并检验,经检查而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并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起到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注意的是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也就是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5.2.5轻微伤a)面部软组织创。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d)眶内壁骨折。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f)耳廓创。g)鼻骨骨折;鼻出血。h)上颌骨额突骨折。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5.3听器听力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