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内部的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也可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