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负伤,如果是归属于工伤事故的,用人公司不以员工申请办理工伤申请的,员工或是其家属能够 在一年以内带上相关资料到本地的个人社保单位申请办理工伤申请。能够参照下列作法:

1、向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办理工伤申请,企业必须在安全事故产生的一个月内申请,假如企业不申请办理,则工伤事故员工或是其直系亲属在一年内明确提出评定申请办理。要递交原材料:工伤申请申请表格(劳动局的网址一般有免费下载)、与用人公司存有劳务关系的证明文件、诊疗病例证明等;

2、假如历经医治伤势相对性平稳后存有残废、危害劳动者工作能力的,理应申请办理劳动者工作能力评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者工作能力评定联合会提交申请(一般开设在平级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

3、依据不一样的伤残等级,得到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关键的赔偿是:医疗费用、一次性残废补助费、一次性学生就业补助费、一次性诊疗补助费、停工留薪期薪水、膳食补助金、陪护费等。

4、假如员工沒有劳动合同书以及他证实存有劳务关系的直接证据,没法申请办理工伤申请,能够先申请办理劳动仲裁确定你与用人公司中间存有劳务关系。历经劳动仲裁确定存有劳务关系后,再申请办理工伤申请。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理应评定为工伤事故:

(一)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中缘故遭受安全事故损害的;

(二)上班时间前后左右在工作场所内,从业与工作中相关的预备性或是结束性工作遭受安全事故损害的;

(三)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岗位职责遭受爆力等意外事故的;

(四)患职业危害的;

(五)因工出门期内,因为工作中缘故遭受损害或是产生安全事故失踪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自己关键义务的车祸事故或是大城市城市轨道、货物运输渡船、火车事故损害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理应评定为工伤事故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