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的办法: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劳动者,则法院管辖地是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果被告是公司,则法院管辖地是公司的住所地;如果双方是因劳动合同而产生争议的,则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可以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