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4、录音、录像、照片。

5、网络聊天信息。

6、手机短信往来。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