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上海并没有晚婚假,晚婚假已经取消了,按照正常规定休婚嫁。在上海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以享受十天的婚假。上海的婚假是在法律规定的三天婚嫁基础上,增加了七天所以是十天。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