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上的区别

托运人又称“货主”。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行李或包裹)并支付运费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收货人(Consignee),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2、权利上的区别

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

扩展资料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以及其他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