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术语定义:重伤:肢体残疾、毁容、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其他对人体健康有重大损害的损害,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损害人体或外貌、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或其他对人体健康有中度损害的损害,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各种致伤因素造成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伤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