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子女在登记结婚之前,父母为子女所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方不能进行分割。但若是在婚后为子女买房,很可能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