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取得医师资格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经历满两年),每两年将接受一次医师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独立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在指定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和培训期满,由指定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
执业医师(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