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有一些青少年,因为叛逆或者受到坏人的挑唆,会在公共场合随意的破坏,寻衅滋事。其实我国对于这类寻衅滋事也是有相关法律对他们进行制裁的,那么寻衅滋事致四人轻微伤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下。

寻衅滋事罪有几种表现形式,每种形式的立案标准都是不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不同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的犯罪的标准分别是:

①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寻衅滋事致四人轻微伤会有什么后果相关内容,寻衅滋事罪可大可小,一把情节较轻的,是需要缴纳处罚金,教育一番;但如果是情节严重的,那就需要负刑事责任。其实青少年多少都会经历叛逆期的,但是要学会分辨是非对错,不要肆意妄为,要知道年满16周岁就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